随着经济的发展,先进的医疗设备已经逐步走进了家庭,而一些推销医疗器械的方式也五花八门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:医疗器械“体验式销售”一定要注意几个问题。我们要在正确合理的销售思路中,推进医疗改革的数字化,充分让医疗影像设备来提高医疗的效率。
一、查看销售商是否取得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或者进行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,也就是了解其是否具备销售医疗器械的资质。
二、查看销售商是否出具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、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等材料,证明产品是否具有合法资质。消费者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(www.cfda.gov.cn)数据查询系统,核实产品信息和广告宣传真实性信息。
三、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不得有下列内容:
1.含有“疗效最佳”、“保证治愈”、“包治”、“根治”、“即刻见效”、“完全无毒副作用”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;2.含有“最高技术”、“最科学”、“最先进”、“最佳”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的;3.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;4.与其他企业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相比较的;5.含有“保险公司保险”、“无效退款”等承诺性语言的;6.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、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的;7.含有误导性说明,使人感到已经患某种疾病,或者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表述,以及其他虚假、夸大、误导性的内容;8.法律、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。
对于充分利用数字化的医疗影像设备,我国已有不少医院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医改探索,如体制上的合作、托管、兼并、医院集团等,再如设备上的更新、升级。如果能对这些经验措施加以结合,例如推进医疗改革数字化,加强医疗机构市场导向,鼓励民营及基层医疗机构使用数字化的医疗影像设备,如性价比较高的美诺瓦数字X光机,让社会资本入对接,可迅速扩大我国优质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,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,也能使广大医务人员真正发挥医改主力军的作用,缓解当前老百姓看病难,看病贵的难题,极大解决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的社会难题。
购买医疗器械产品,特别是销售价格高昂的产品,消费者应根据自身消费能力理性消费,并索取相关票据。
消费者如果发现企业没有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备案而销售医疗器械,或者产品没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,以及有夸大、虚假宣传诱骗或误导消费的行为,应及时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投诉举报。